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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整顿活动扎实有效护卫群众健康和就医安全

发布时间:2014-02-12

 

 

绵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顾星和

 

 

为进一步持续有效地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绵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于2005年以来,在市卫生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持续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打击城乡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活动,使全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3533 家,其中三级医院15家、二级医院31家、乡镇卫生院27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2家、其他医疗机构3180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家,采供血机构4家。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始终把整顿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和打击城乡非法行医活动的重点监督检查作为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成立“打非”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是强化意识,增强观念;五是加大宣传,保持高压态势;六是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应对处置医疗安全突发事件;七是做好通信畅通,及时反馈信息。

(二)依法执业行为得到整体推进 

1、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绵阳市加强了城乡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和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增强;无证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2、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有效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以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减少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切入点,率先在全省实施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首次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聘任卫生监督兼职协管员制度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以打造医疗机构信誉度为突破点,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信用等级,结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办证和校验审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有力、有序、有效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

3、积极受理,严肃调查处理投诉。针对群众反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开展性病诊疗活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仅2013年不完全统计,市支队全年完成受理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反映和上级交办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执业等违法行为27件,办结27件,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4、加大医疗广告监督监测力度。定期召开整顿和规范医疗广告工作会议,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自律、诚实守信、互相监督,监督监测各级医疗机构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2184条,对12起在媒体发布涉及诊疗技术、疾病名称和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处罚和不良执业记分。

5、坚持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每年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重点做好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等多项专项监督检查和对全市民营医院(门诊部)和执业医师、护士注册信息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68家市、县两级民营医院(门诊部)789名执业医师、护士的注册情况清理核查,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化解医疗风险和医疗事故发生。

6、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对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79人依法执业培训,加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增添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快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更好的服务。

7、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为了更好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纠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行为,对106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不良执业318分,对5名医务人员违法执业行为依法给予警告和停止执业活动等行政处罚。

三、取得的成效

(一)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 

1、非法行医“秋风行动” 成效显著。全市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秋风行动”和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医疗质量安全、药店坐堂行医等专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声势大,影响面广,效果显著。

仅2013年不完全统计,市支队在2013年全年查处黑诊所、巫医、游医,药店坐堂行医等无证行医案件41件,取缔黑诊所、巫医、游医药店坐堂行医24户,没收非法所得5.67万元,没收医疗器械、药品54箱,罚款人民币7.40万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聘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出租承包科室等案件21件,警告11户、责令改正20户,没收违法所得0.35万元,罚款人民币4.05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户;撤除违规医疗广告45户。

据2010-2013年统计表明,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出动卫生监督员13708人次,出动卫生监督车辆3176台次,检查农村集贸市场1846个次,检查社区、街道3144个次,药店4722个次,查处无证行医机构(摊点)108户次,查处无证行医人员106人次,查处非法医疗广告26起,查处非法义诊6起,警告32户,罚款165户,罚款金额25.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户,没收金额2.68万元,取缔18户。

2、精心组织,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市支队根据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涪城、游仙、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和科创园区社发局,三次开展绵阳城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居民社区、建筑工地的黑诊所、巫医、游医,药店坐堂行医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突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传染病防治与消毒监督得到整体规范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治和消毒监督得整体到规范。实现了三年灾区无重大传染病疫情,传染病发病率大大低于震前水平,群众传染病防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成功处置了甲流感、“二号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现了疫情无扩散蔓延。

据统计,2010-2013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完成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疾控机构、计生机构的医疗废物依法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40696户次,年产生医疗废物876.544吨,其中集中处置813.842吨,自行处置的有124.702吨。对62家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的行为罚款4.07万元,对12家医疗卫生机构记112分,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完成全市51家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控机构162余个生物实验室备案卫生监督信息录入,实现了建立和完善全市实验室备案信息上报网络数据库。

全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每年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腹泻门诊、新生儿病室、内镜室、ICU、消毒供应室等院内感染重点科室监督检查,近年来未发生重特大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完成全市3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三)血液安全保持零投诉零事故

严格临床用血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做到科学合理用血。全市采供血(浆)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实现近年来我市无一起血液安全事件发生,血液安全实现持续年年零投诉,零事故的好成绩。

市支队每年组织全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对全市采供血(浆)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其中市支队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频率每年达到7次以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和方法。进一步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充分发挥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监督兼职协管员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作用,确保全市530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做到“三化”,即长期、有效、制度化。因各种原因,非法行医屡禁不绝,自然有它生存土壤,因此需要我们长期坚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开展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无证行医、游医、巫医,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开展性病诊疗活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打击非法采供血,加大采供血(浆)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加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增添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院感和专项技术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二甲以上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内镜室、ICU、消毒供应室等院感重点科室面积、布局、流程是否达到要求,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是否符合要求,消毒灭菌情况及环境学检测情况。

同时,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内窥镜、介入治疗等专项技术准入条件,依法执业情况。

(四)加大违法执业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力度,并加大对医疗机构不良医疗执业行为记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