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就医环境――遂宁市开展医疗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05-11-15
重拳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就医环境
――遂宁市开展医疗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近年来,随着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深入,医疗市场暴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部份社会办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二是药店坐堂行医;三是无证行医、无资格行医;四是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异地行医,乡村医生到城镇行医;五是乱打户外广告招牌;六是卫生行政审批不规范、把关不严,甚至在一些地方有错误行为。以上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诱导群众接受质量低劣的医疗服务,使一些群众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去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省有关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政策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卫生厅等四厅(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04年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5]93号),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医疗市场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大环境中,医疗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医疗市场也正经历了快速发展后从无序竞争转向有序从业。为此,医疗市场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近几年暴露得较为充分,医疗市场整治的难度也相当大。例如,过去在原有政策条件下审批设置的一大批小型医疗机构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将被取缔;同时,非法行医存在隐蔽性、游击性特点,一大批人员多年在农村长期行医,具有一定群众基础,因不具备执业资格而无证行医,或在家中隐蔽行医,或与药店勾结坐堂行医,或成为游医,给日常监督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第三是国有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从严取缔后将不同程度影响医院发展;四是国有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受卫生行政部门支持、扶持,在心理上未作好依法从业、接受监督机构监管的意识。对此,市委、市政府认识统一、态度坚决,对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原市委书记邓新民、现任市委书记袁本朴、市长任永昌先后对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行拉网式清理,严格取缔黑诊所。对那些草菅人命的黑诊所坚决予以打击,还农民兄弟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市政府发出《关于切实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的通知》;制订了《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实施方案》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先后召开6次全市性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全市上下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体现,是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也是规范卫生行政部门行为、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加强组织、从严督查
市及区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监察、整规办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医疗市场领导小组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和举报电话。市卫生局将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纳入对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支队的目标管理,年终组织考核评分,与奖惩挂钩。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将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先后多次深入区县进行调查、研究、督查。市卫生局多次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县及市城区医疗市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明察暗访,促进全市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依法行政,严格准入
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严格依法行政、严把准入关。市卫生局先后发出了《关于限定县以上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权利的紧急通知》、《关于规范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医务人员从业资格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其他卫技人员、房屋、设备仪器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在整治过程中,对清理出的951家审批把关不严或手续不完善的医疗机构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给予了中止许可、变更许可、宣告许可无效或撤消、注销许可等。
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过程中,坚持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申办医疗机构需向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完善的相关资料,卫生监督机构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和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医政部门再次审查,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对批准执业登记的每个医疗机构建立包括场地、人员、设备设施在内的分户档案。
四、集中整治,开展拉网式检查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监督检查一个不漏,违法违规处理一个不漏”的要求,市及各区县抽调监督执法人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一是全部摸底调查,掌握从业行为、违法违规表现等基本情况;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治;三是对限期未整治的逐一行政处罚,限期整改中仍不能达到条件的予以注销;四是对整顿合格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机构档案,在新闻媒体公告合法医疗机构名称;五是加强日常巡逻监督,及时取缔游医、巫医、无证行医。据初步统计,2004年以来,全市共取缔无证行医420户(其中今年143户,含药店坐堂行医),吊销过期失效许可证140户(其中今年61户),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201人(其中今年47人),查处擅自超范围执业和变更执业地址273户(其中今年78户),查处未在执业点注册人员17人(其中今年12人),查处使用非法广告或广告不规范129户(其中今年31户),查处擅自使用“中心”名称1个,纠正医疗机构使用不规范户外广告招牌541户(其中今年87户),取缔违规承包出租科室16个(其中今年4个),查处违法违规人员987人(其中今年154人),罚没款48.44万元(其中今年32.52万元),今年共派出监督执法人员3021人次,出动监督车762辆次,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依法查处,敢于碰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执法监督机构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敢于碰硬。如2004年市卫生局对直属单位的3名医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在外行医、坐堂行医等违法执业行为分别给予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医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蓬溪县卫生局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分成3个组,划片分区深入乡村进行监督检查,在不到半月的时间里将251户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全部注销、取缔。市卫生监督支队一个月内对市城区200余户医疗机构乱打户外广告招牌全部拆除。大英县城区回生园诊所严重超范围行医、任用非卫技人员、擅自经销人预防用生物制品、异地执业、逾期不校验、阻挠执法人员执法,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联合调查,逗硬处罚,对“回生园诊所”予以罚款3千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法人代表予以暂停执业10个月,对所任用的非卫技人员罚款2.5万元。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市、县卫生局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不怕上法庭,严格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同时对当事人涉嫌触犯刑律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目前司法机关已给予其刑事处罚)。射洪县对1名医院医务人员私自在家行医,致使一患者在其家中治疗无效送医院后死亡一案不徇私情,迅速按无证行医予以行政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上半年,市卫生监督支队对蔡××非法行医案(违法金额7万元)、樊××非法行医案(违法金额8万元)、某二级医院出租承包科室案(违法金额8万元)等均不徇私情、公正执法、从严查处。通过严查严治,初步扼制了非法行医势头,给不法分子以应有的制裁、打击。
六、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监察部门对卫生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计生部门对所属医疗、计生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科技部门对所审批涉及医疗卫生的研究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药店坐堂行医进行了取缔,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进行了整顿规范;工商部门加大了广告市场监管力度,逗硬查处虚假医疗广告;公安部门出动警力,配合卫生及其它相关部门取缔巫医、游医、无证行医,处理阻碍执法行为。
七、加强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为做好打击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打击整治氛围,市、区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市、区县印发医疗机构标准、设置条件等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城市主要街道、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办公场所悬挂张贴标语50余幅;报刊、电视、电台对监督工作进展及大案要案查处追踪报道,对医疗机构设置条件、标准、执业要求进行宣传,仅市本级报刊宣传8次,电视宣传9次,电台宣传6次。
八、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集中打击、从严整治、加强日常监管,我市医疗市场的秩序得到明显改观:卫生行政许可基本规范,准入把关较严;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人员、房屋、设施设备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媒体虚假、非法医疗广告得到禁止;医疗机构乱打户外广告招牌的现象在城镇得到有效扼制;超范围行医、非卫技人员行医、异地行医等现象明显好转;出租承包科室得到取缔;城镇基本禁止药店座堂行医;小型医疗机构的专业准入、技术准入得到强化。医疗市场已初步形成规范化审批、规范化监管、规范化执业的良好格局。
九、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完善,如《执业医师法》至今无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已很不适应当前医疗市场形势。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给医疗市场监管带来一定困难,也加大了卫生行政部门的风险。
(二)《执业医师法》及卫生部对执业助理医师不能设置个体诊所的解释不太适合我国中、西部国情,从严整治后将导致部份乡村农村群众新的“就医难、看病难”。
(三)我市尚有少数行医多年的人员,因退休较早未参加职称评定而无法直接认定医师资格,在清理整顿中虽被依法取缔,但当事人反响强烈。
(四)我市执业护士紧缺,许多乡镇卫生院也无执业护士。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对护士配备的要求执行很难。
(五)通过整顿,大部份被取缔的非法行医人员转而申办了《药品经营许可证》,但实则暗中从事地下医疗活动,给卫生执法监督带来很大难度。
(六)卫生监督机构新成立,项目投入少,有的无房屋,监督车辆缺乏,监督仪器设备简单,人员多从其他卫生单位抽调,其业务素质不高,人员不足,特别是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少、设备差、任务重的矛盾非常突出,监督机构的建设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严重不适应,较大地影响了卫生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监督机构亟需加强建设,保证日常监督工作需要。
十、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集中人力、物力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走到一个良性竞争、规范执业的轨道上来。
(二)建立医疗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制度、工作流程,改革管理方式,做到管理全面、科学、规范、有效;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机构经常化依法监督管理的机制;做到发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督经常化、处罚法制化。
(三)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完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条件、工作程序并严格遵照执行。
(四)加强监督机构人员、设备设施建设,使其功能和职责相适应,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做好日常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