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启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7-03-31
为有序推动全县的卫生计生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安排,近日,我县启动公共场所卫生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员深入每一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认真检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艾滋病宣传和禁烟标示的设置情况、卫生设施设备使用情况以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的购货索证验收登记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制作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和完善.
同时,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收集和完善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确认经营单位的真实性,并在省系统中认真加以修改和完善。
本轮监督检查工作预计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