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州、县两级联合对县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09-08
2016年9月7日,阿坝州执法支队和金川县卫生执法监督所联合对我县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我所在州支队的指导下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用血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我县县级医疗机构人员资质、开设诊疗科目、医疗文书书写、消毒隔离、临床用血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监督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在10日内将整改报告上报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本次还重点对县人民医院的临床用血规范做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了详细的指点,并要求按《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用血操作规程》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强化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维护了正常诊疗秩序,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下一步我所将继续规范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